六盘水市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4-12 11:18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在全国全省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六盘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疾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管理持续加强,确保素质过硬;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凝聚工作合力,决定成立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远林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田友明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文峰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文博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方  敦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王  华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曲  野  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吴  飞  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杜安政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李  冬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肖  伟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龙  辉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法规科副科长

        初  春  市交通运输局海事航务科副科长

        李继宏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

        余鹏鹏  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晓丹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周庆言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胡  赫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程  虎  六枝特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  再  盘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礼  水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  睿  钟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张文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丹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冬、龙辉、初春、周庆言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起草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研究提出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特区、区)交通运输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面部署、统筹调度、高位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强化本单位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市县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宽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对照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近年来我市组织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再次全面深入查找并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和新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于2023年3月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及时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各市(特区、区)交通运输局要参照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工作机制,及时组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工作专班,进一步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4月10日前,各市(特区、区)交通运输局要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查纠整改(10月31日前)

一是收集线索“一事一查一结”。坚持开门整治,通过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积极会同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举报投诉平台、复议、诉讼等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的反映和意见,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听取基层执法单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的意见建议。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复议、诉讼等问题线索,要一个问题、一个调查情况、一个处理意见,同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零容忍”。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聚焦专项整治的五个方面问题,坚持“刀刃向内”,自上而下逐一开展自查,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缕,边查边改,祛疴治乱。要坚持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相结合,全面摸清问题底数。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力量,实化整治举措、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加强检查评估,做到认识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压力不减、整改效果彰显。各市(特区、区)交通运输局要全面收集掌握本单位本系统自查自纠情况,明确专人按月向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月报表》(见附件1)。

三是加强督察指导“保实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建立工作联络、督导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基层执法办案一线了解实际问题,注重听取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呼声,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整改实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内容。

四是完成总结报告“交答卷”。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市(特区、区)交通运输局要对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9月18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必须客观真实,要明确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要有实际数据,不得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重点是查摆问题,所列举问题及拟采取措施的内容不少于报告篇幅的60%。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工作总结报告附不少于4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

(三)全面总结提升(长期推进)

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指导各市(特区、区)交通运输局,全面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举措,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坚持强基固本,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与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相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认真开展法规规章文件清理。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及时对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积极推进行业法规规章制度的“废、改”工作。

(三)切实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要结合交通运输部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按照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春季练兵、秋季比武”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执法大讲堂”等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加强准军事化管理,严格着装规范,严禁便装与制式服装混搭混穿,认真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练兵比武”岗位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素质。

(四)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12328交通服务监督电话转办和交办问题渠道并完善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将收到的信息转交相关单位核实处理,属于道路交通安全的信息,要及时转送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做到一事一送。各市(特区、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优化投诉举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处置。

(五)严格依规依纪追责问责。要坚持“见人见事”,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进行移交,对后续处理情况,要及时跟进、了解掌握。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按照监督管理权限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六)积极加强宣传引导。把专项整治作为市交通运输局今年行业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和新传媒,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举措和整治成效,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专项整治浓厚社会氛围。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客运场站、公交出租等进行宣传引导,积极与地方宣传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专题报道,努力营造专项整治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