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6 14:26 字体:[]

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交运〔2018〕20号)要求,近期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事项背景核查,发现代顺二等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名单附后)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依法对其原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并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6日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撤销名单(2024年第四季度)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类别 撤销原因
1 代顺二 520201********363X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有饮酒后驾驶记录
2 袁胜勇 520221********079X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有饮酒后驾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