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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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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网约车”)行业管理,整治行业乱象,提升“中国凉都·六盘水”窗口形象。我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汽车不打表、议价、违规拼客和网约车巡游揽客、“名网实班”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决定自2023年5月起至2023年10月,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依法查处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乱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拒载、强行拼客、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营运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行为;依法处置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整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异地载客、名网实班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依法规范重点区域经营载客行为。指导出租车、网约车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指定区域候客载客。

(四)依法纠治不规范不文明经营现象。处治出租汽车驾驶员未随车携带营运证、从业资格证,车容车貌不符合运营规范要求,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厢内外卫生差,车内有明显浮尘、异味,顶灯、监督电话等标志标识不全;出租车司机仪容仪表不规整、不讲究卫生、吸烟、不使用文明用语等行为。

(五)依法监管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行为。对网约车平台存在下列行为的,依法严格依法查处:1.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2.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3.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4.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5.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6.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7.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8.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

二、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一)电话:8695110投诉举报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

(二)来信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民族路3号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收,邮编553000.



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网约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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