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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运营秩序暨集中整治非法营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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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运营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广大乘客出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市中心城区开展规范公共交通运营秩序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出租汽车运行。1.整治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违规拼客、不打表、故意遮挡计价器等行为;2.整治网约车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行为;3.整治网约车平台公司向不合规车辆和人员派单等违规行为,清理不合规车辆及从业人员。

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无保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甚至存在临时起歹念,严重威胁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仍然顶风作案、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一经发现,交通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检查、强行冲卡、寻衅滋事,或者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执法人员和乘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开展“清网行动”。落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各类微信群、QQ群要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发布。严厉打击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者、车主、实际控制人)利用各类微信群串访闹事、恶意投诉举报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对无视本通告要求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规范合法打击非法。交通及公安部门将重拳整治非法营运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公共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监督举报电话:市交通运输局:0858-12328;市公安局:0858-8751122;

水城区交通运输局:0858-8932423;钟山区交通运输局:0858-86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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