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 | |
主体名称: | 翟祥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人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黔六盘水市交罚(2021)第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违法事实: | 2021年2月23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在六盘水市南客运站门口开展路检路查,查处贵KP960号车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从事公共交通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询问,该车从南客运站至威宁,经乘客证实到威宁后每人收费40,车上共2人,驾驶员无法当场出示无《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证明。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乘客、驾驶员笔录、视频资料为证。 |
处罚依据: |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万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3月16日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 |
提供部门: | 六盘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